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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什么时候开学

2023-10-22 23:06:52 | 62教育网

今天62教育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什么时候开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什么时候开学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面积850亩。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HangZhou Polytechnic)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院前身是杭州成人科技大学和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两所学校,两校均始建于1978年;2009年,杭州成人科技大学、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合并升格为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有杭州城区、富阳高桥、建德严州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50亩,总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值1亿元,建有7个二级学院,开设31个高职高专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人,教职工530人。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悠久,高职全日制在校生近9000人,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内风景宜人,绿树成荫,建筑极具风格特色,一片书香分为,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的条件。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市建设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7个高职二级学院,开设文化教育类等七大类31个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编教职工52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占比超过50%。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总占地面积约850亩,学校现分为三个校区,学校办学设施条件优越,建有图书馆和信息网络中心,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室,实训室等办学设施完善,成立各类学生社团130多个,学生参与率高达75%。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什么时候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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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年学校新生开学安排来看,2023年的新生开学时间预计在8月底至9月初。

学校简介: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杭州成人科技大学和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两所学校,两校均始建于1978年;2009年,杭州成人科技大学、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合并升格为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有杭州城区、富阳高桥、建德严州、钱塘大江东4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逾940亩,总建筑面积逾48万平方米。 62教育网

学校设施:

学校教学、科研、实训和文体设施条件优越,现有各类仪器设备总值近3亿元。建有国内水平一流的多功能、现代化大学图书馆和信息网络中心,馆藏各类图书80余万册。

学校拥有面积近3.5万平方米的17层创业园大楼,开展创业创新、科技企业孵化等工作,2020年被确立为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学校拥有面积逾3万方的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中心。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王牌专业:

1、学前教育

本专业主要面向托幼机构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以及社区幼教机构、家庭教育咨询机构、社会办学机构、儿童玩具开发机构、儿童书籍出版机构,从事教学与管理工作。

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主要面向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施工、室内设计、质量、安全、资料、标准等岗位群,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技术与管理等工作。

3、市政工程技术

主要面向城市道路、桥涵、市政管道施工等企业,在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资料岗位群,从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4、会展策划与管理

主要面向会展行业,在会展策划、会展运营管理、会展营销和展示设计与管理岗位,从事会展项目管理、会展活动策划与组织、会展销售、会展接待与服务、商业展示设计与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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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62教育网(https://www.380862.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主校区地址: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

分校区地址:杭州建德梅城镇环城西路52号(严州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院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江苏省、山西省、贵州省招生。

第五条 录取通知书由院长签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监察审计室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的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我院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单考单招为专业技能(专业理论)、语文、数学(化学)、外语。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特长、文体特长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理科类考生选择测试科目为物理,对文科类考生选择测试科目为历史,并执行该省规定的相应学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排序,考分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八条 我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所有外语教学使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专业分数级差: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部分普高统招和中职单考单招计划采用按专业大类招生,其中计算机类[含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制作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商务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3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1年后分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 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到我院学前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儿童艺术指导方向)专业的考生,第一学年在严州校区就读,后两年在高桥校区就读。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照《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执行。其中报考中澳合作专业、与台湾地区高校合作专业的考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学习;报考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和转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 学院确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与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费标准:财务信息管理、国际商务、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等八个专业6000元/人年;学前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儿童艺术指导方向)、会计等三个专业6900元/人年; 模具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模具方向)、市政工程技术(道路桥梁方向)、市政工程技术(轨道交通方向)、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方向)等六个专业7500元/人年;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等四个专业9000元/人年;会计(中澳合作)、酒店管理(中澳合作)、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与台湾地区高校合作)等三个专业14000元/人年;其他专业均为6600元/人年。住宿费:1200元/人年。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十条 中澳合作专业学生,顺利修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专科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学院设立“行知奖学金”及合作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我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院。

第三十三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28287180、88935118 传真:0571-88935117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邮编:311402)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3.E-mail:zsb@mail.hzaspt.edu.cn

4.学院网址: www.hzaspt.edu.cn

5.招生网址: www.hzaspt.edu.cn /zs.htm

第三十六条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院监察审计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28287064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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